北京市劳动仲裁律师网
Labor arbitration Lawyer of Beijing
办案靠谱 二十年经验 律师热线:178 008 22124 更多精彩内容详见右侧公众号
王某2022年12月16日与本网签约,委托本网在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代理其劳动仲裁案。
时间:2023/2/15 10:53:16    来源:北京劳动仲裁律师网    |       
  王某2021年9月1日入职广东百粒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双方签订了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的劳动合同。入职时月基本工资20000元;2022年3月1日起升任技术经理,月工资25000元(基本工资20000元,岗位工资1250,绩效工资3750),自然月计薪,每月10日通过银行转帐发放上个自然月的工资。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26201.06元。
王某在职期间未休过年休假。有加班但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
  2022年11月25日,公司以王某工作失误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2022年10月28日通报批评)。最后工作至2022年11月25日,工资支付至2022年11月25日(12月12日发放的)。
 复制连接  |  打印